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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08日作者:点击:

【来源:学生处】【打印文章】

摘要:

  各二级学院:

  2014年12月4日是全国第一个国家宪法日。根据市教委下发的《教育部关于在国家宪法日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教政法〔2014〕12号)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宪法日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学生处组织开展宪法学习教育讲座。

  一、开展国家宪法日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意义

  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通过科学民主程序形成的根本法。宪法教育是法治教育的首要内容;培养尊重宪法、维护宪法尊严的意识是树立全社会法治意识的核心要求。本次宪法学习日的主题是:宪法是国家根本法。

  本次讲座主要以弘扬宪法精神为宗旨,以宣讲宪法基本原则和基本知识为重点,全面开展宪法学习教育。

  二、宣传教育活动方式

  本次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采用讲座形式,主要针对我校团委及二级学院学生骨干。

  主办单位:天津体育学院运动与文化艺术学院学生处

  承办单位:影视学院

  主 讲 人:王福蕊

  三、确保国家宪法日学习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各二级学院要将第一个国家宪法日活动的组织工作,作为近期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的一项重要任务,抓紧部署,认真落实。

  1.落实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各二级学院教育助理、辅导员、学生骨干在讲座结束后,要根据本次讲座内容在本院内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并填写“附件一:二级学院开展活动情况总结表”,于2014年12月16日前将附件一上报学生处。

  2.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国家宪法日的活动情况,积极组织学生骨干学习,并在二级学院采用灵活多样的形式进行宣传教育,突出活动亮点、突出教育特色。

  3.本次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主要目的是学习立法法、选举法、人大及各类国家机构组织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等相关宪法性法律,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等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附件一:二级学院开展活动情况总结表

  二○一四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