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设为首页 天传微博 v天传微信 v 欢迎进入天津传媒学院网站!

关于2022年度天津市教育科学规划 课题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31日作者:点击:

【来源:科研处】【打印文章】

摘要:

 各学院(部)、相关处室:

 2022年度天津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已开始申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定位,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以提升市教育科研质量和水平为重点,充分发挥教育科研创新理论、服务决策、指导实践、引导舆论的重要功能,为加快推进天津市教育现代化、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持和知识贡献。

申报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体现国家水准、天津水平的研究成果,要立足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需要,鼓励以天津市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重大理论或实践问题为主攻方向,突出研究的决策参考价值、理论创新价值和实践应用价值。重视跨学科综合研究,鼓励区域协同研究。

二、申请人条件

1、重大和重点课题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

2、一般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

3、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课题和自筹课题,不需要专家书面推荐。

4、青年课题申请人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7年6月17日之后出生)。

5、自筹课题需具有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硕士学位。

三、资助额度

重大课题资助额度为3万元,重点课题和青年重点课题为1.5万元,一般课题和青年一般课题均为1万元。

四、限报要求

1、本年度课题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额申报15项。

2、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项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同年度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项课题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项课题申请。

3、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市哲学社会科学课题及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负责人不能申请(结题证书标注日期在2022年6月17日之前的,或在6月17日前已经提交合格结题材料的,可以申请,后者需附科研管理部门寄出结项材料时间或在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中审核提交时间的证明)。

4、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当年立项的不能申请同年度天津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五、相关要求

1、本年度只设重大课题和重点课题指南,其他类别课题不设指南。申报重大和重点课题,其名称原则上应与指南保持一致(详见附件1)。

2、请申请人认真阅读《天津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和《天津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细则》(附件2),确保项目申报材料填写准确。

3、课题申报单位要着力提高课题申报质量,减少同类选题重复申报。

六、申报程序和时间安排

 1、本年度实行网络申报。“天津教育科研管理数据库”中的“课题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

2、2022年6月8日中午12:00前,申报人将申报材料电子版(申请书、活页)发送至tyky2015@126.com

(1)天津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附件3);

(2)天津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活页》(附件4),《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7000字,要按《活页》中规定的方式列出前期研究成果;

(3)《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5)。

3、2022年6月10日,获得推荐的项目申请人可从科研与国际交流处获得申报账号,登录天津教育科研管理数据库(http://tjjysj.istudy.sh.cn/),进行网络申报。待学校审核通过后,导出带水印的《申请书》,并再次发送至邮箱tyky2015@126.com。

4、2022年6月15日前,科研与国际交流处将盖完章的《申请书》反馈给推荐项目申请人,请申报人按要求完成签名后再次登录天津教育科研管理数据库,提交签章版《申请书》和《活页》。

5、学校再次审核通过后视为申报者申报完毕。

 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附件.zip


1.2022年度天津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重大课题和重点课题指南

2.天津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与结题细则-津教科规班〔2021〕14 号

3.申请书

4.活页

5.2022年度天津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

6.天津市教育科研管理数据库操作手册(申报人)V1.4

 

 

科研与国际交流处

202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