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体育学院运动与文化艺术学院
名师大讲堂学术讲座管理办法(2016修订版)
各学院、处室:
为进一步加大开放办学力度、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提高学科专业水平,学校将有计划地邀请国内外一流的专家学者、业界精英来校举办学术讲座。为进一步规范管理,现对《天津体育学院运动与文化艺术学院名师大讲堂学术讲座管理办法(修订)》(天体艺校〔2015〕4号)进行再次修订,内容如下:
一、讲座目的
通过学术讲座使师生了解与我校学科专业相关领域的学术前沿信息和最新成果,拓宽学术视野,更新思想观念,提高师生学科专业水平和综合素养。
二、讲座内容
(一)国内外相关学科专业领域的学术动态、前沿信息、最新研究成果;
(二)植根于教学研究,探索教学规律,引领学科专业发展;
(三)高等教学改革在理论与实践上的新探索、新经验;
(四)国内外相关学科专业热点问题、学科专业建设与发展趋势的研究。
三、讲座要求与安排
(一)讲座层次
1.国内外专家学者、业界精英(拥有正高级职称)
邀请国内外高校或在文化、艺术、传媒等领域成就突出、在业界享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专家学者来校讲学。
2.国内外专家学者、业界精英(拥有正高级、副高级职称)
邀请国内外高校或在文化、艺术、传媒领域有一定知名度、在业界具有一定造诣的专家学者、业界精英来校开设学科专题讲座。
(二)讲座要求
讲座要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讲座的正确政治导向。学校尊重和鼓励专家学者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前提下进行学术交流,既不要把学术问题当作政治问题,也不要把政治倾向性问题当作一般学术问题,开展积极的理论探索和健康的学术争鸣,努力营造宽松和谐的学术环境。全校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大师课的管理,切实加大对大师课聘请人员及讲授内容的审核力度,确保大师课的质量和意识形态领域的安全。
(三)讲座管理
1.全校每学期计划安排10-12次名师大讲堂学术讲座,根据各单位申报情况择优安排。学术讲座原则上要求面向全校师生,资源共享。各单位在申报时必须保证本学院听讲人数在200人以上。
2.各单位应在每学期开学前两周内,将本学期《名师大讲堂学术讲座计划表》(附件1)上报科研处。计划包括:讲座主题、讲座内容、讲座时间,讲座要求,讲授人姓名、职称、所在单位等基本内容。
各单位负责人在签字报批讲座计划时,须详细了解主讲人的情况,对其思想政治倾向和报告主要内容进行严格把关。
科研处将各单位上报的名师大讲堂讲座计划进行汇总并提交校学术委员会审议。审议通过后在校OA网科研处资讯栏目中公布。未列入讲座计划的,一律不得擅自举办。
3.各主办单位将本单位负责人严格审查签字后的《名师大讲堂学术讲座申请表》(附件2)及主讲人职称复印件或其他成果材料,于讲座前两周内报送科研处。并填写《名师大讲堂学术讲座安排表》(附件3)交给各相关部门签字。
4.主办单位、网络中心、团委负责讲座的宣传工作;学生处负责讲座的学生组织;场地管理部门负责提供现场设备,实验中心负责全程录像及编辑工作;新闻中心负责现场拍摄及新闻报道工作;保卫处负责现场安保工作。
5.名师大讲堂讲座地点一般应设在大讲堂,或可根据各学院实际情况安排在音乐剧场或黑匣子。讲座地点和所需设施由主办单位提出、由场地的管理部门落实。科研处面向全校公布讲座通知、讲座内容并邀请学校相关领导参加。
6.各主办单位须严格按照申请内容组织实施讲座,不得擅自更换讲座内容、时间、地点、听众人数。对于造成重大负面影响和损失的,将追究主办单位的责任。
对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变更的,须及时向科研处和相关部门通报,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四)费用标准与签发
1. 费用标准
名师大讲堂讲座费用包括讲座费用和交通费用两部分(税后)。
(1)讲座费用:(每场次不得低于两小时)
讲座费用
(税后)
|
职称
|
学术成就、业界影响力
|
2700元
|
正高级职称
|
高校、文化、艺术、传媒等领域成就突出、业界社会影响力较大。
|
1700元
|
正高级、副高级职称
|
高校、文化、艺术、传媒等领域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
|
(2)交通费用:往返交通费用为300元(税后)
专家的接送由各主办单位自行解决,学校给予各主办单位交通费用补助统一为300元。因突发状况(主办单位自行安排的车辆出现问题,需由学校车队解决接送专家的),学校将扣除300元的交通费用。
2.费用签发
(1)费用申请表经所在单位负责人、科研处、主管校长、执行校长签字同意后,到财务处领取。
(2)讲座费用报销必须遵守学校相关财务管理规定。
(五)荣誉证书
对符合并通过学校资质条件审核的专家,经校学术委员会审核、董事长批准后,可颁发天津体育学院运动与文化艺术学院“客座教授”聘书。
(六)存档管理
1.《名师大讲堂学术讲座申请表》一式三份(原件和两份复印件),一份由主办单位保存,一份作报账凭证(原件),一份交由科研处备案。
2.实验中心全程录制的影像资料,须编辑整理后刻盘交科研处存档。
(七)总结与测评
每次讲座后,各主办单位要自行组织测评,并填写《名师大讲堂学术讲座总结测评表》(见附件4)及讲座PPT等文字资料,于讲座结束后的一周内交由科研处存档。
(八)其他
《名师大讲堂学术讲座管理办法(2016修订版)》自2016年4月21日起执行,原《天津体育学院运动与文化艺术学院名师大讲堂学术讲座管理办法(修订)》(天体艺校〔2015〕4号)自行废止。
附件:
201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