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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传媒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20日


天津传媒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继续推进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大创计划”)的实施,并通过该项目促进我校本科课程建设,深化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的改革,提升课程建设质量,根据《天津市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津教委规范〔2017〕6 号)和《天津传媒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天传教〔2024〕11 号)相关要求,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大创计划”)项目包括国家级、市级、校级三级“大创计划”项目。


第二章 经费管理

第三条  学校按照市教委“天津市高等学校提高创新能力引导项目”专项经费的要求,对大创项目给予经费支持,按照项目 1:1 配套,经费应专款专用。

第四条  批准立项的项目,学校给予一定的创新创业引导经费支持。国家级项目的经费为 1 万元/项,市级项目的经费为 0.5 万元/项,校级项目的经费为 0.2 万元/项。

第五条  鼓励校内教师担任“大创计划”项目导师。对指导“大创计划”项目的教师,按一定工作量对教师进行补助,并在结项后发放。

第六条  项目经费分三次拨付:立项后拨第一批启动经费,拨付总经费的 1/4;中期检查后拨第二批经费, 拨付总经费的 1/2;结项后拨第三批经费, 拨付总经费的1/4。未完成任务或延长期内未通过验收的项目,停拨建设经费,原拨资金不得继续使用。

第七条  项目经费由承担项目的学生使用,报销的各项费用应通过学生银行卡发放,不得以现金的方式发放,教师不得使用学生项目经费,学校不得截留和挪用,不得以任何名义提取管理费。

第八条  经费的报销流程严格按学校财务制度执行。项目的各项支出必须有正规发票,发票抬头和税号必须按照财务制度执行。报销票据时间应处于项目立项至结项时间段内。

第九条  项目经费在报销时需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使用登记表》(附件)。


第三章 使用范围

第十条  本项目经费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经费不可单一进行报销,且与项目相关。各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要根据项目的总体规划,及时掌握开支额度,合理支出。经费使用须按照以下比例规定进行分配开支,如需调整比例额度,须审批同意后执行,经费使用范围:

1.调研差旅费,不得超过项目经费的 30%,交通工具限火车、轮船、汽车、公交、地铁、出租车。学生一般不得乘坐飞机。火车限硬座或硬卧或高铁二等座,轮船限三等舱。地铁不能报销充值发票,请每次出站后索要单程发票。凡调研差旅费报销必须提供参会、交流访问、考察相关证明材料,方可予以报销。

2.印刷费,不得超过项目的 10%。含与项目研究相关的打印、复印费,要附上电脑小票或商店出具的清单。

3.图书资料费,含与项目研究相关的图书等文献资料的购置费。发票需开所购书籍资料的明细(含书籍名称、数量、金额等),如确实无法开明细,可开“ 图书”,但必须同时附上电脑小票或者商店出具的清单。购买的图书需要办理图书馆的相关手续,并在项目结题后将所购买的图书交由学校图书馆进行统一管理。

4.论文版面费,专利申请费:项目资助学生为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学生以与项目研究相关论文版面费(单篇额度不超过 2000 元),以及与项目为基础申请的专利申请费。论文和专利应标注“ 国家级/天津市级/天津传媒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 ,并注明项目编号。

5.办公用品费:不得超过项目的 10%,购置与项目建设所必需的文具及其他易耗品,如纸、笔、本、胶水、夹子、文件夹等。发票必须写明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等,不能写“办公用品”等字样统称。如确实无法开明细,必须同时附上电脑小票或者商店出具的清单。

第十一条  原则上不能购买固定资产类设备(如电脑、移动硬盘、相机、打印机、软件等),如需购买,须向教务处提交纸质或书面申请,审核后方可购买。发票需开所购设备的明细。如确实无法开明细,必须同时附上电脑小票或者商店出具的清单。所购置的软件或设备单价额度超过 500 元(含 500 元),需要办理固定资产相关手续,并在项目结项后将所购买的软件或设备交由学校资产处统一管理。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二条  在项目申报、公示、开题及实施、验收等环节发现弄虚作假或学术不端行为的,视情节轻重,对当事人给予诫勉谈话或取消资格处理,对项目给予降低级别、核减经费、延缓验收或撤销立项、追回经费等处理。

第十三条  本管理办法最终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原天津体育学院运动与文化艺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天体艺教〔2018〕12 号) 自行废止。

 

附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使用登记表

2025931413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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