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关闭窗口

关于表彰、奖励2013—2014学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决定

作者: 来源:学生处 发布时间:2014年11月05日

  各学院、处室:

  2013—2014学年度,学校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立德树人。坚持“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培养德、智、体、美、劳等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我校广大青年学生勤奋学习,努力实践,涌现出了一批团结进取、奋发向上、求真务实、有开拓创新精神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学生。为推动我校校风、学风建设,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更多的学生争先创优,真正成为应用型、复合型、原创性、管理型的有用人才。根据《天津体育学院运动与文化艺术学院学生奖励规定》和《2014—2015学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校[2014](26)文件精神,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各班民主评选推荐、经各学院严格审查、校委会审核、学校公示后决定,授予唐伊蕾等23名同学“三好学生”荣誉称号;授予王百川等19名同学“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给予覃丽亲等41名同学一等奖学金奖励;给予朱恩泽等80名同学二等奖学金奖励;给予李欣桐等111名同学三等奖学金奖励。

  希望受表彰和奖励的同学要弘扬我校“修德养慧 精艺至善”的校训精神,再创佳绩;更希望全校同学要以受表彰和奖励的同学为榜样,珍惜韶华、奋发有为,勇做走在时代前面的奋进者、开拓者和奉献者,共同努力使自己成为祖国的有用之才、栋梁之材,乐于把人生理想融入学校、国家和民族的事业中成就一番事业,为实现中国梦奉献智慧和力 量!

  附:2013-2014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名单

  二○一四年十一月五日

打印本文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关闭窗口